为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制工作,优化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海口市法制局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人数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国党政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人数
副科级(含)以下公务员2名(以科员为主,如有素质较高的副科级干部选调1名)。
(三)选调条件
1、具备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7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①法律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法院民事或行政审判工作经历的优先;②在党委、政府研究室或国家机关办公室从事综合性文字并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不限专业)。
4、具有较强的调研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选调人选:
⑴、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⑵、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⑶、试用期未满的;
⑷、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